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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申报0925】关于开展2023年度温州市优秀调研成果申报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编辑日期 : 2023-09-05 来源 : 科研与产学合作处 阅读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调查研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全市各级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调研成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五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紧扣“千年商港、幸福温州”城市定位,锚定都市振兴、乡村振兴、产业振兴、文化振兴发展路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要求,形成观点鲜明、材料翔实、分析透彻的调研文章,着力推动全市问题大梳理、难题大排查、解题大攻坚,为奋力“续写创新史、走好共富路、争创先行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范围。2022年7月1日至 2023年6月30日期间,各县(市、区)、市直属各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集体或个人撰写的调研成果,厅级以上领导同志的调研成果不参评;已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调研成果、已参加市哲学社会科学类优秀成果评选的调研成果、涉密调研成果均不予申报

(二)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调研文章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表请以word文档形式上报(附件1)。调研文章请以word文档形式上报,每篇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格式见附件2);为符合匿名评审需要,相关信息一律以申报表为准,作者及单位信息请勿在调研文章中出现;有不宜公开发表的内容或数据信息,请务必在文中删除或隐去调研文章如有获得领导批示、相关奖励或成果得到应用的,其证明材料以文件夹形式另附,没有可以不附。

 申报材料请于9月25日前通过钉钉-科研项目管理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附件1 温州市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docx

            附件2 调研文章格式参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