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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结题0601】关于做好2022年度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编辑日期 : 2023-05-24 来源 : 科研与产学合作处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温州社科规划课题管理,根据《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2022年立项的各类社科规划课题进行结题。现将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评审说明

1.本次课题结题范围为2022年度立项的温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基础理论类)、重点研究基地课题及瓯江青年社科学者专项课题,课题结题评审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申报截止时间内尚未完成的课题,自动延期至2023年9月10日前申报,参与第二次结题,无需递交延期申请。第二次结题未通过的课题,予以撤题处理,需返还未支出的前期拨付的课题经费;第二次结题仍未完成课题的,需返还前期拨付的所有课题经费。

2.结题课题按照立项协议书承诺的预期成果形式提交完整课题成果,同时还需提交3000字以内的课题成果要报。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结题材料齐全的可免于评审:①课题研究成果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参考《温州大学学术期刊(著作)定级标准(2019年修订)》)或《温州学刊》;②各类研究成果被市社科联采用供市委市政府参阅及市社科联认定可以直接结题的课题等。

4.课题成果评审采取分类分组、匿名评审形式进行。

5.课题结题评审通过者,发文确认并颁发市社科联结题证书,评审通过后拨付课题剩余经费。

二、结题材料要求

(一)符合免于评审条件的课题

提交材料:①《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1)打印件、电子版各1份;②结题成果打印件、电子版各1份;③课题成果要报(附件2)打印件、电子版各1份;④免于评审的依据(录用情况证明等)复印件、电子版各1份。

(二)需要参加评审的课题

提交材料:①《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1)打印件、电子版各1份;

②结题成果书面材料2份(匿名1份,不匿名1份)、电子版2份(匿名1份、不匿名1份),并将原件交至科研处;

③课题成果要报(附件2)打印件、电子版各1份;

④《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汇总表》电子版1份。

以上结题成果按立项协议承诺的预期成果形式提交,请注意:论文复印包括封底、封面、目录、论文全文,专著复印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和版权页;论文(专著)已刊用但还没有发表的,先提交论文(专著)初稿和刊用通知,等正式发表后再补交原件。匿名材料中任何地方均不得出现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所在单位等信息。

三、报送流程及要求:

1.课题负责人:请将结题纸质材料单独放入一个档案袋中,并贴上该课题结题审批书(附件1)封面。结题电子材料文件夹应以“课题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内容包含结项审批书、成果要报、研究成果、结题汇总表。申请结题所需材料可至温州社科网“通知公告”栏目查询并下载,网址:http://www.wzsk.gov.cn/。

2.请各位课题负责人将结题材料于2023年6月1日前通过钉钉-科研项目管理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附件1 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docx

           附件2 社科成果要报.docx

           附件3: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汇总表(必填).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