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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高职学院(单位性质:国有民办),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面向全省招生,既招普高毕业生,又招单考单招的中职毕业生。还设有专修部,为未上线的毕业生继续完成大专学历教育创造条件。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我国沿海开放城市--温州市。校园占地200亩,校舍12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绿化达40%,被温州市评为花园式校园。
学院以培养高级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以适应浙江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来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注重学科建设,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教风学风建设,现设有计算机、经济管理、国际贸易和新闻等四个系,已开设计算机技术与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应用电子技术、企业管理、酒店管理、财务会计、物业管理、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实用英语、广播电视新闻、文秘等十二个专业。学院现有在校生2600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252人,专职教师156人,专职教师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47名。今年将继续引进中青年高级职称教师20多名。
人事处主要工作职责和政务公开项目
在院党委、院长室的领导下,人事处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和掌握全院各类人员的编制和用人规划,办理人事调配手续。
2、具体承办全院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工作。
3、检查、了解全院各类人员的使用情况,并与有关部门、处室、系(部)共同进行人员的培训和提高工作。
4、承办教职工的年度考核、鉴定和聘任工作。
5、制定师资培养和提高计划,搞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工作中,加强与教务处、各系等部门的合作。
6、办理教职工的请假、休假、销假事宜。
7、办理全院的工资、福利、奖金等调整工作。
8、办理全院的机构设置和人事统计、报表。
9、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学院教学、科研需要,做好应届毕业生的接收和人才引进工作。
10、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人事代理工作。
11、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底(325011) 实验楼二楼
联系电话:0577-86533970
E-MAIL:93024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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