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学院学生宿舍计算机网络用户接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宿舍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运行和使用管理,规范学生上网、用网行为,保障宿舍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广大网络用户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网络中心负责学生宿舍计算机网络运行的技术管理。
第三条 入网的用户需遵循本管理办法,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 学生宿舍中入网的用户不允许干扰其他网络用户及私自拉线,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施的活动。对违反《学生宿舍计算机网络用户接入管理办法》的用户,学院将根据情况给予以下处理:
1. 警告
2. 勒令改正
3. 取消连网资格3至60天
4. 终止网络接入服务
5. 建议其所在系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纪律处分
6. 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 根据学院作息时间的规定,学生宿舍计算机网络接入服务时间为每天15:00----22:00。
第六条 申请入网
1.凡申请入网的学生宿舍用户须登录到学院网站(www.zjdfc.com),在“网络服务”栏中进行登记注册。或者下载“入网登记注册表”,填好后交到网络中心,每周二至周五下午受理,建议采取前一方式。
2.入网注册登录表经网络中心审批后的7个工作日内开通。
第七条 变更与维护
1. 调换接入端口、变更MAC地址者需通过网络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在登记后的7个工作日内调整开通;
2. 严禁在宿舍之间擅自拉线共用,违反者将终止联网;
3. 损坏宿舍通讯端口(模块)者,赔偿设备维修费50元;
4. 损坏宿舍内布线或擅自移动通讯端口者,赔偿设备维修费150元;
5. 造成宿舍网络通讯损坏无法修复者,赔偿设备维修费600元。
第八条 学生毕业,自动终止接入。
第九条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