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提高学院教职工的身体健康水平,普及保健防病意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学院决定组织教职工健康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在编在岗教职工、其他用工形式人员(工作满两年,即2017年11月30日前入职)、事业(参照事业)编制退休教职工及退休返聘教职工。具体名单详见OA公告附件(名单上的信息如不对称,请及时联系工会周晓雪)。
二、体检机构
温州市体检中心、温州市和平国际医院体检中心、温州奥亚医院体检中心等三家机构共同提供体检服务,由教职工自主选择。
三、体检地点
温州市体检中心:温州市温州大道1679号(边防大楼隔壁,温州大道780号东部交通事故处理中心对面);
温州市和平国际体检中心:温州市温瑞大道888号(万象城往南200米);
温州奥亚医院体检中心 :温州市鹿城区航标路87弄51号(瓯江路与惠民路交叉路口西侧)
四、体检项目及体检机构简介
详见附件2。
五、体检待遇标准
按照温国资委【2017】49号文件,健康体检一年一次,标准参照市级机关公务员待遇执行,正县级1840元,副县级1340元,女职工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下同)1000元,40周岁以下640元,男职工40周岁以上880元,40周岁以下520元。
六、体检时间
1、温州市体检中心:11月30日、12月1日、12月7日-8日;
2、和平国际体检中心:11月14-15日、11月19-22日、11月27日-12月1日、12月7-8日;
3、奥亚医院体检中心:11月30日、12月7日;
4、敬请各教职工按约定时间体检,如有特殊因素,请向上述三家体检机构另约时间,并于12月8日前完成体检工作;工会将于12月9日与各体检机构结算体检费用;
5、为便于住校(新校区周边)教职工体检,学院将于11月30日、12月7日统一安排车辆接送(路线:7:00新校区——7:20龙江路——各体检中心),请各部门统计乘车人数并填写乘车申请汇总表(见OA公告),于11月13前报至工会周晓雪OA邮箱。
七、其他事项
1、健康体检直接关系到学院每一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部门领导充分认识到体检工作的重要性,合理安排部门工作,组织教职工按时参加体检,以保证本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顺利完成。
2、为体现个性化体检,请参见体检项目总清单(详见OA公告),教职工可根据自身需要在体检现场调整体检套餐中的项目,凡调整后个人体检项目费用高于标准规定的,价格差均自行承担。
学院工会
2019年11月9日